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31
年份:10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0 甲持有 A 上市公司之股票 5 張,價值總計 25 萬元,並得領取當年度配息 5 萬元。今甲欠乙 30 萬元,
乙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應如何執行?
(A)拍賣甲之股票及股息請求權,以賣得價金清償
(B)拍賣甲之股票,以賣得價金 25 萬元清償,另發扣押及收取命令准許乙收取股息
(C)發扣押及收取命令,准許乙取得甲之股票及收取股息
(D)拍賣甲之股票,以賣得價金 25 萬元清償,駁回股息部分之強制執行聲請代號: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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