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若是甲認為該徵收A地之行政處分為違法,欲透過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以下關於甲可能採行行政訴訟類型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以確認訴訟確認A地徵收之無效
(B)依法提起撤銷訴訟,撤銷該A地之徵收
(C)因A地徵收之救濟並非請求行政處分以外的給付,不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D)提起請求應為無瑕疵徵收之課與義務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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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53), C(92), D(442), E(1) #140754

詳解 (共 4 筆)

#235792
D課與義務之訴 是行政機關怠與給你行政處分 才提出的
 希望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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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826

依照目前行政訴訟法規定(參照行政訴訟法第3條),行政訴訟基本上可以區分為「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三大類。
本題符合得提起確認訴訟或撤銷訴訟之要件,但因不涉及財產上之給付,故不得提起給付訴訟。

在給付訴訟部分,可以再進一步分為「課予義務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5條及第8條)。此外,行政訴訟法亦另有規定「維護公益訴訟」及「選舉罷免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9條及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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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09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一題嗎...不懂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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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244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
(共 12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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