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關於訴願與行政訴訟之關係,下列何者正確?
(A)提起行政訴訟必先提起訴願
(B)提起訴願後,在訴願機關作成決定前不得逕提起行政訴訟
(C)訴願與行政訴訟同採二級二審制
(D)訴願得審查行政處分之違法及不當,行政訴訟僅得審查行政處分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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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 B(427), C(47), D(1872), E(0) #190371
統計: A(100), B(427), C(47), D(1872), E(0) #190371
詳解 (共 10 筆)
#496755
我想B選項應該是依
行政訴訟法第四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四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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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43
行政程序法第108 109 條
不服依前條(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
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 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
不服依前條(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
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 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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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56
新的行政訴訟法已改成三級二審制(101年9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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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790
請問訴願是一級一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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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068
B我想成,決定前?那如果你都不決定呢?是不是我就不能提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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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178
可以解答一下b選項錯在哪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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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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