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根據民國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條規定,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下列何者之忠誠?
(A)同儕
(B)家庭
(C)學校
(D)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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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4), C(112), D(311), E(0) #1482985

詳解 (共 3 筆)

#1559737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3 條(教育人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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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112
第三條
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經驗、才能 、體能,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各級學校校長及社會教育機 構、學術研究機構主管人員之任用,並應注重其領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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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736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第 3 條
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經驗、才能、體能,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各級學校校長及社會教育機構、學術研究機構主管人員之任用,並應注重其領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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