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事服務費之成本,不包含下列那個項目?
(A)處方確認
(B)藥品調配
(C)用藥指導
(D)藥品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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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6), C(22), D(1796), E(0) #3380071
統計: A(5), B(6), C(22), D(1796), E(0) #3380071
詳解 (共 4 筆)
#7338700
在台灣的全民健保制度中,給付給藥局或醫院的費用明確拆分為兩大塊:「藥品費(買藥的錢)」與「藥事服務費(藥師的專業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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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藥品運輸(❌ 不包含於藥事服務費,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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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藥品從藥廠運輸到醫院或藥局的物流與運送成本,屬於藥品的「取得成本」或機構的「行政管銷費用」。在健保制度的設計裡,這些進貨的相關成本已經隱含在**「藥品支付價格(藥費)」**的計算基準中,不屬於第一線藥師提供給病患的「臨床專業服務」。因此,它不能算在藥事服務費的成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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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處方確認 / (B) 藥品調配 / (C) 用藥指導(✅ 皆為藥事服務費包含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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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依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一部總則,以及《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3 條對於「調劑」的法定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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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健保之所以給付「藥事服務費」,是為了補償藥師在每一次給藥過程中所付出的專業知識、時間與勞力成本。依據法規定義,一套完整合法的調劑行為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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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確認 (A): 審核處方箋的合法性與用藥適當性評估(防止開錯藥、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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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調配 (B): 正確地選取、計數、研磨或包裝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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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指導 (C): 親自將藥品交付給病患,並教導如何正確且安全地服用。 這三個步驟都是藥師不可或缺的專業行為,因此全數涵蓋在「藥事服務費」的給付精神與成本核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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