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下列有關公務員侵權之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對於因輕過失而侵權之公務員無求償權
(B)此之公務員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人員
(C)公務員侵權之成立係採無過失責任
(D)國家賠償責任是因為國家合法的行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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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8), B(366), C(410), D(95), E(0) #131625

詳解 (共 5 筆)

#326697

A公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者才有求償權

B此之公務員係指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c無過失責任是指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到損害者

D國家賠償責任是因為國家違法行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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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63318
過失分三種:
1、抽象輕過失 (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  ==> 不論輕或重的過失,一有過失就處罰,責任最重。
2、具體輕過失 (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  責任次之。
3、重大過失 (欠缺一般人注意) ==> 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才處罰,責任最輕。
國家為了保護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所以對公務員的國家賠償責任是採第3的重大過失責任主義,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才需要賠償,大家別被騙了。
不然執行公務若是負第1項的抽象輕過失主義,一點點小錯誤都不允許,受薪階級的公務員恐怕就陪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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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833
此題重點
合法→補償
違法→賠償

公務員→過失責任
公共設施→無過失責任

※公務員有重大過失國家可向其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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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077

公務員之違法有責行為而生之國家賠償責任:過失責任、代位責任

因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生之國家賠償責任:無過失責任、自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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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48947


違法行為 : 賠償

合法行為: 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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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70546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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