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收件人親自領取招領之各類掛號郵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交回招領郵件..-阿摩線上測驗
6F GRACE 大三下 (2017/02/14)
本題是屬『郵務營業規章』,不包括於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 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的範疇。 名 稱:郵務營業規章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第 164 條 依郵政法或郵件處理規則規定招領郵件之領取手續及應提示之證件、物品如下: 一、 收件人親自領取各類掛號郵件者,應交回招領郵件通知單,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加蓋印章。如未攜帶印章者,得簽署全名代替蓋章。 二、 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報值包裹及保價郵件以外之掛號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或印章,並由代領人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簽名或蓋章領取。 三、 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報值包裹及保價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並由代...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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