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下列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何者錯誤?(A)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lionlyanne 大一下 (2014/02/20)
第 258 條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第 259 條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看完整詳解 |
12F
|
13F 楊宗泰 小一上 (2022/02/12)
19. 下列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何者錯誤? (B)解除權之一方當事人有數人者,因有解除權之一人向他方當事人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 第 258 條 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C)契約一經解除,雙方當事人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 第 259 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查看完整內容 |
14F fasasf saf 小一上 (2024/08/14)
裁判日期:
民國 28 年 11 月 03 日
要旨:
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所謂解除契約,固指解除債權契約而言,但本於債權
契約而成立物權移轉契約後,如有解除契約之原因,仍得將該債權契約解
除。債權契約解除時,物權契約之效力雖仍存在,而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九
條之規定,受物權移轉之一方,負有將該物權移轉於他方以回復原狀之義
務,不得謂物權契約一經成立,債權契約即不得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