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9.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關於侵占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公益及業務上之侵占罪,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
(B)侵占遺失物之行為,最高法定刑為拘役
(C)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侵占罪者,頇告訴乃論
(D)直系血親之間,犯侵占罪者,免除其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4), B(44), C(806), D(73), E(0) #268268
統計: A(134), B(44), C(806), D(73), E(0) #268268
詳解 (共 4 筆)
#6314227
A) 公務公益及業務上之侵占罪,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有
刑法第 336 條(公務、公益、業務侵占罪)
I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II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III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24 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 訴乃論。
(C) 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侵占罪者,頇告訴乃論
(D) 直系血親之間,犯侵占罪者,得免除其刑
4
0
#5509038
刑法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