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關於濫訴禁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法院認定屬於濫 訴者,僅得以判決駁回之
(B)當事人起訴屬於濫訴時,法院亦得斟酌情形處訴訟代理人罰鍰
(C)濫訴禁止是基於維護司法公益之目的,被告支付之律師酬金,不得列為訴訟費用之一部
(D)濫訴之處罰,僅限於第一審,不適用上訴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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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601), C(134), D(41), E(0) #313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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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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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二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情形,被告之日費、旅費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其數額由法院酌定之;並準用第七十七條之二十四第二項、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五第二項、第四項之規定。
第一項處罰,應與本訴訟合併裁判之;關於訴訟費用額,應併予確定。
原告對於本訴訟之裁判聲明不服,關於處罰部分,視為提起抗告或上訴;僅就處罰部分聲明不服時,適用抗告程序。
受處罰之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對於處罰之裁判聲明不服者,適用抗告程序。
第三項處罰之裁判有聲明不服時,停止執行。
原告對於本訴訟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就所處罰鍰及第三項之訴訟費用應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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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3763

(A) 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原告之訴如果「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B)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1第1項規定:「前條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二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這表示法院在認定濫訴時,確實可以處罰訴訟代理人。

(C)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1第2項規定:「前項情形,被告之日費、旅費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其數額由法院酌定之...」 條文明確指出律師酬金可以作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

(D)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1第4項規定:「原告對於本訴訟之裁判聲明不服,關於處罰部分,視為提起抗告或上訴;僅就處罰部分聲明不服時,適用抗告程序。」 這表示對濫訴的處罰可以隨著訴訟的抗告或上訴進入上訴審程序,而非僅限於第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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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14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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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1 II 立法理由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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