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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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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2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一節#11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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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2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一節#117716 |
科目: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2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一節#117716
年份:
112年
科目: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56.家族憲章可謂治理家族及傳承家業之根本大法,下列何者非為家族憲章的意義?
(A)具有對家族成員的公權力法律制裁效果
(B)做為家族成員道德的約束效果
(C)做為家族機制或單位間相互制衡的文件
(D)做為引導後代子孫、預防或解決問題的規定文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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