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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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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0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0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56.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幾次?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無次數限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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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199413
B2 ·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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