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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0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0

年份:93年

科目:公職◆憲法

56.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幾次?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無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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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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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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