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施行前已向主管機關或其他相關單位申請申訴、和解、調解、調處、
評議等程序,但爭議結果不成立,金融消費者可否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
請?
(A)可以於爭議處理結果60日內申請評議
(B)自爭議處理結果不成立之日起雖已
逾 60 日,但仍可向金融服務業重新提出申訴及後續之評議程序
(C)選項AB皆可
(D)
選項AB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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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4), B(36), C(359), D(63), E(0) #10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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