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有關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人與候選人之資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在中..-阿摩線上測驗
6F
|
7F syuan 大三下 (2021/08/18)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 舉權。 前條有選舉權人具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選舉人: 一、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二、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 民國護照,並在規定期間內向其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 辦理選舉人登記者。 前項第二款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查核 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同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另定之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 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 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