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1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06194
年份:111年
科目: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59.根管治療過的後牙,若齒質厚度足夠,且牙髓腔能提供冠心(core)足夠的固持力,則牙齦以上至少具有多
少齒質高度時,就可不必放置根柱(post)?
(A)1.5 mm
(B)3 mm
(C)4.5 mm
(D)6 mm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來自課本 pg285When more ...
未解鎖
關於根管治療後的後牙修復,特別是在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