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為避免法律條文重複而謀立法之便宜起見,明訂某種事項應引用與其類似事項之規 定,係屬下列何者?
(A)類推
(B)準用
(C)推定
(D)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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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8), B(972), C(40), D(44), E(0) #1503408

詳解 (共 3 筆)

#163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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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 大一上 (2016/06/23 14:22) 
區別A B 選項

類推適用:法律“沒有明確的文字規定”的情況下,比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加以處理的推理。
準用:法律為了精簡,乃規定將來某種具體事實,間接引用其已有"明文規定"之相類似具體事實所適用之法律規定。

有心作福莫遲疑 Sky 高三上 (2017/02/15 17:30)     

B和D的區別,都是法律規定

擬制( = 視為) 就事實存在或不存在 給100%的效力  

ex.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準用 

ex.公法上沒有不當得利,行程法規定 準用 民法不當得利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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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336
類推:法律“沒有明確的文字規定”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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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177

簡單記

類推適用:沒有明確規定,而比照其他法律處理
準用:法律精簡,規定某種事實間接引用已經有"明文規定"的類似事實所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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