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新聞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廣播電視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社會責任
(B)為促進媒體報導或評論之確實、公正,一般民眾得依一定條件,要求傳播媒體提供版面或時間,
許其表達意見
(C)考量廣播電視之電波頻率為有限性之公共資源,故國家應僅得將其分配予公營廣播電視事業使
用,以避免濫用
(D)媒體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應視該事件是否屬大眾所關切並且為公益性事務,而其跟追亦非社會
通念所不能容忍者,方受憲法新聞自由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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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1), B(605), C(5055), D(969), E(0) #2022052
統計: A(131), B(605), C(5055), D(969), E(0) #2022052
詳解 (共 8 筆)
#3688255
J678
無線電波頻率屬於全體國民之公共資源,為避免無線電波頻率之使用互相干擾、確保頻率和諧使用之效率,以維護使用電波之秩序及公共資源,增進重要之公共利益,政府自應妥慎管理。立法機關衡酌上情,乃於電信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人民使用無線電波頻率,採行事前許可制,其立法目的尚屬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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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7368
B選項
釋字364 理由書-
學理上所謂「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乃指一般民眾得依一定條件,要求傳播媒體提供版面或時間,許其行使表達意見之權利而言,以促進媒體報導或評論之確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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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518
我說個笑話,大家準備國考有時輕鬆一下,別太嚴肅喔!
我說C選項在考卷上是錯的不能選,但在台灣現實社會中,實務上的見解卻是可行的呢!
看看某家電視台和NCC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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