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下列何種情形,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從解除婚約之時起,不受婚約
之拘束?
(A)他方於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B)他方於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C)他方故違結婚期約者
(D)他方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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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234), C(85), D(1016), E(0) #1858193
統計: A(66), B(234), C(85), D(1016), E(0) #1858193
詳解 (共 4 筆)
#3109521
依民法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選項B)
二、故違結婚期約者。 (選項C)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選項D)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五、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
六、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
七、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選項A)
八、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
九、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因 A B C 當事人尚能向他方為意思表示,僅有D為"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故僅能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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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110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D)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D)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這裡要注意今年這一條有修正。選項ABCD都在法定要件裡,但若是他方生死不明已滿一年,欲要對他為意思表示解除婚約,事實上是無法做到的,故選(D)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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