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義務人不服執行機關所為行政執行措施時,有關其救濟程序,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之見 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D)聲明異議為訴願之前置程序,故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應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06), B(161), C(60), D(340), E(0) #1491091

詳解 (共 7 筆)

#2710601

我想大致上流程是這個樣子:

執行程序終結前 可以對其進行聲明異議

但是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後 形成行政處分

就只能對其向原機關的上級機關(原則上)或原機關(這是個例外:例如:5院-因為已經到頂了)進行訴願


例如:原本警察A失戀又在路上看到你覺得長得很機掰,

看你不爽開你單,但是你回應說你怎麼能這樣子(異議!類似一個聲明異議的東西,

只差在聲明異議是你去原機關聲明異議,原機關會幫你做個書面,10日內加註意見+

然後幫你送去上級機關,上級機關又跟你說30天內等受通知;

異議就是給你個理由書叫你自己去送上級機關),他又不鳥你說你可以去投訴他

(覺得你反駁沒理由給你一個書面的理由書),此時這個理由書就相當行政處分,

所以你去他的上級機關聲請訴願

原則上你會在30天內收到結果通知,但是人在雖小時喝水都會被嗆死,所以你會遇到三種情況:


(1)收到訴願的決定書之後你不服上級機關的決定---------你就可以提行政訴訟

(2)或者上級機關延期3個月覺得你機掰所以不鳥你--------你就可以提行政訴訟

(3)更或者上級機關叫你再等2個月(延期再延期,襙你媽前前後後等了5個月)

之後又覺得你機掰不鳥你------你就可以提行政訴訟


整個一定要先提訴願才能提行政訴訟的流程就稱為---------訴願前置主義

影響之後的這兩個行政訴訟要先有訴願才能提的行政訴訟: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

只不過撤銷訴訟又要限制你收到訴願決定書兩個月內提起.....

95
1
#2806942

行政執行法第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A)

2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認其無理由者,應於10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之

**訴願先行-->訴願前的行政內部救濟

   訴願前置-->訴訟前的訴願

47
0
#1588877
A 正確,是為行政執行法第9條所明定B ...
(共 1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3
0
#4464361

(B)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向執行機關提起聲明異議

 

 

(C)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得提起行政訴訟 

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D)聲明異議為訴願之前置程序,故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應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行政執行法 第 9 條」的「得聲明異議」為「相當訴願程序」,故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3
2
#2948093
聲明異議先行-->訴願前的行政內部...
(共 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2789709

B就是A的錯誤選項

6
2
#2697973
是不是 終結前聲明異議終結後 原機關訴願...
(共 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802049
未解鎖
6.             6...
(共 3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4622617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