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協助金應列入那一級政府預算內?
(A)各該上級政府
(B)各該下級政府
(C)各該上、下級政府
(D)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地方政府即不需再列入預算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3), B(415), C(34), D(12), E(0) #376233
統計: A(143), B(415), C(34), D(12), E(0) #376233
詳解 (共 5 筆)
#1084254
33條
2
0
#763588
是列入他的 預算? 下級政府的?
1
0
#7131397
第 33 條
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前項協助金,應列入各該下級政府之預算內。
0
0
#7269786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3 條:
• 第一項:「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 第二項:「前項協助金,應列入各該下級政府之預算內。」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