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之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應聯名登記
(B)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
(C)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當選
(D)在國外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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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7), B(124), C(210), D(13911), E(0) #375042
統計: A(177), B(124), C(210), D(13911), E(0) #375042
詳解 (共 5 筆)
#459340
| 第 2 條 |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 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 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 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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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6686
(D)採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應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保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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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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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2442
請問D是錯在要以法律定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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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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