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之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件無法投遞,由中華郵政公司逕行招領揭示之
(B)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
(C)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
(D)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收件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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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68), B(129), C(128), D(141), E(0) #2897558
統計: A(3868), B(129), C(128), D(141), E(0) #2897558
詳解 (共 6 筆)
#5645989
A)郵件無法投遞,由中華郵政公司逕行招領揭示之
解析:
無法投遞:掛號郵件無法投交=>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15日,未領取則退回寄件人
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1個月無人領取,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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