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2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17714 |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2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17714

年份:112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6.符合美國稅法中的 Grantor Trust 架構下,課稅主體是 Grantor,也就是委託人本身為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此觀念若是對比到 2005 年台灣國稅局之信託課稅六大態樣下,是類似下列哪 一種態樣?
(A)委託人保留變更受益人或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
(B)委託人僅保留特定受益人間分配他益信託利益之權利,或變更信託財產營運範圍、方法 之權利
(C)委託人無保留指定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
(D)委託人無保留特定受益人間分配他益信託利益之權利,僅保留變更信託財產營運範圍、 方法之權利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329369
未解鎖
〈區分〉 「Grantor Trust ...
(共 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