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其追認程序,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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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火斑喵(撰寫詳解+朝目標持 國一下 (2018/10/01)
《憲法增修條文§4 Ⅴ》: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 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 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
7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21/06/18)
出自 三民書局 政治學五版 薩孟武 P429 有關於政府的緊急命令,議會的追認 : 議會不予追認,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但其失效並不溯及既往,即前此依緊急命令而作的處分仍然有效。不過政府對於發布要負責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