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請問工友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幾日內,向原服務機關申請復職?
(A)七日。
(B)十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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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79), C(864), D(67), E(0) #1833740
統計: A(41), B(79), C(864), D(67), E(0) #1833740
詳解 (共 4 筆)
#3253831
十、工友因案涉訟被羈押而不能到工服勤者,除有勞動基準法所定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外,各機關得先扣除其當年應有之事假及休假後,再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留職停薪。
前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屆期未申請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工友之事由外,視同辭僱。
前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屆期未申請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工友之事由外,視同辭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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