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現行不服行政處分之行政救濟程序為何?
(A)請願→訴願→再訴願
(B)請願→訴願→行政訴訟
(C)請願→訴願→再審
(D)訴願→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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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6), B(1894), C(225), D(4703), E(0) #563011
統計: A(286), B(1894), C(225), D(4703), E(0) #563011
詳解 (共 5 筆)
#975441
請願=人民要求政府作為或不作為
訴願=被處分了>>>要求撤銷處分部分或全部
訴訟=經過了訴願沒成功,採取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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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4180
訴願-是指當行政處分影響人民權益時,人民認該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 當之情形時,即得依法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重新審查其合法 性或妥適性。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不對喔!這樣違法!你給老子重新處理!
請願-是指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益維護,得向職權所屬 之民意機關或各該主管機關直接所為的意見表達。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不好喔!雖然沒有違法!
陳情-係指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
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以書面或言詞向各機關提出之具體意見表達。 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啦!這樣做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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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9860
訴願→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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