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金融業公開說明書應記載之主要股東為持股達何比例以上者?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三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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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2), B(62), C(97), D(299), E(0) #2554894

詳解 (共 3 筆)

#4504885
財團法人中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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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386

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11 條
資本及股份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份種類:敘明公司目前已發行之股份種類。
二、股本形成經過:
(一)敘明公司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之情形,實收資本增加者,應加註股本來源與本次增資生效(核准)日期、文號及金額。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或公司所需之技術抵充股款者應予敘明,並加註抵充之種類及金額。
(二)屬私募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其已洽定應募人者,並敘明應募人名稱或姓名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私募對象、資格條件、認購數量、認購價格、與公司關係、參與公司經營情形、實際認購價格、實際認購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自股款收足後迄資金運用計畫完成,私募普通股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一)股東結構:統計各類股東之組合比例。
(二)股數分散情形:就股東持有股數之多寡分級統計人數及所持股數占已發行股數之百分比。
(三)要股東名單:列明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如不足十名,應揭露至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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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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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51231
未解鎖
法規名稱: 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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