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關於壽險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 保險業依保險法經營或執行業務,於經當事人本人書面同意,得蒐集、處
理或利用病歷、醫療、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
(B) 就壽險公司而言,「依保險法經營或執行業務」之範圍,係指招攬、核保、
理賠、客戶服務、契約保全、再保險、追償、申訴及爭議處理、內部控制
及稽核之業務
(C) 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為特種個人資料,壽險公司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D) 為執行核保或理賠作業需要,處理、利用依法所蒐集保險契約受益人之姓
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方式,得免為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九條第一項之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