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於國家賠償法中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可視為何者?
(A)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B)受託人之個人行為
(C)委託機關之代理人
(D)委託機關之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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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76), B(118), C(277), D(8), E(0) #618408

詳解 (共 2 筆)

#1861519

國家賠償法第4條 視同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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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622

《國家賠償法》

§4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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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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