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依法令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 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A)50
(B)200
(C)300
(D)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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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2), B(55), C(230), D(37), E(0) #705626

詳解 (共 5 筆)

#1053424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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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26
原本題目:

61.依法令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 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A)100(B)200(C)300(D)500。

修改成為

61.依法令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 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A)50(B)200(C)300(D)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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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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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8390
職安22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 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前項職業病預防事項應配合第二十三條之安全衛生人員辦理之。 第一項事業單位之適用日期,中央主管機關得依規模、性質分階段公告。 第一項有關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資格、勞工健康保護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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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25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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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965363
未解鎖
 第 4 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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