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學理上有關思想是否表現在外,以下敘述何項不正確?
(A)手拿象徵性的物品,不能據以推定其表現某種思想
(B)用間接的動作或手勢,不能假設其表現某種思想
(C)可以用誘導的方式使他人表現其思想
(D)主張他人思想已表現者,須負立證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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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 B(228), C(2053), D(474), E(1) #13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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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050
C.以誘導的方式使他人表現其思想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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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8769

思想是否表現在外,並非以他人是否已經知悉其內心的想法作為基準。學理上,有關思想是否表現在外,有以下三原則:


1、主張他人思想已表現在外者,必須負舉證責任,舉出具體事實,證明該思想已主動的對外表現。


2、個人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將自己思想對外表現,仍屬未表現的思想。因此,任何以誘導、宣示、質問、威嚇方式,強迫他人表現其思想之情形,都屬仍未表現在外之思想。


3、象徵性、間接性的某一種行為動作或手勢,不得據以推定或假設是表現某種思想。


資料來源:https://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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