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關於「客觀處罰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指不法與罪責以外,影響..-阿摩線上測驗
3F m681009 (2021/09/02)
以下是客觀處罰條件適用的注意事項: 但客觀處罰條件只會認定「客觀存在即可」,至於行為人主觀上有無認識或遇見,在所不聞。簡單說,只要行為時或行為後,客觀上存在客觀處罰條件,則行為人之行為即屬可罰,縱使行為人不知有客觀處罰條件存在,或不可預見客觀處罰條件之發生,亦不影響可罰性之成立。客觀處罰條件與故意或過失並無關係,只要單純客觀上純在即可。因此,行為人不論是否有故意或過失,都不會影響到客觀處罰的成立。那這時候考生就疑惑了,究竟現行刑法中犯罪有哪些有客觀處罰條件的例子?我們舉例如下: 一、刑法第238詐術結婚罪之中:「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之裁判確定者」:除了我們教的四種之外,並需另有婚姻無效等裁... 查看完整內容 |
4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下 (2021/09/07)
樓上文字出處:https://bobolong18.pixnet.net/blog/post/271140636 順便補充樓上,客觀處罰條件還有一個最有名的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吐氣酒精濃度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採客觀處罰條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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