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開車過失撞傷他人者,該被害人得主張下列何權利?
(A)不當得利
(B)侵權行為
(C)不完全給付
(D)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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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3784), C(52), D(1087), E(0) #145675

詳解 (共 10 筆)

#246458
傷害罪必須要是要故意的才會成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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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808
傷害罪有過失也有故意!
開車過失撞傷他人
主觀要件並不是為了傷害他人而撞,而是不小心造成傷害!
故為民法上的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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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69
第 五 款 侵權行為
第 184 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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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78682
(d)選項的傷害罪應該是指刑法277(普通傷害罪)  所以沒有過失傷害罪這個選項~選b還是最適合!~  (有錯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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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780

侵權行為是民法184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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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6262
被害人得主張什麼權利?不是權利就不要去想...
(共 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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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974
請問侵權行為有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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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25


還是不懂

那刑法284過失傷害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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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118

感激不盡   足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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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395
我也以為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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