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飲酒但仍駕駛汽車而遇警察臨檢,警察要求其做酒精濃度測試,但為某甲所拒絕。關於基本權利警察如認某甲情況已不適合駕駛且在有必要的情形下而將之帶至警察局留置,涉及某甲的「人身自由」(憲法第 8 條) 警察如依法吊銷某甲的汽車駕駛執照,涉及其「行動自由」(憲法第 22 條)
「受移送強制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之資訊隱私權構成重大限制,惟檢體採樣與檢測之項目與範圍、檢測結果之合目的利用範圍與限制以及檢體之保存與銷毀條件等重要事項,立法者均未以法律或有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明定,其就資訊隱私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所定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不符,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資訊隱私權之意旨。」
63 某甲飲酒但仍駕駛汽車而遇警察臨檢,警察要求其做酒精濃度測試,但為某甲所拒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