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賄者,應處:
(A)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B)違背職務行賄罪
(C)圖利罪
(D)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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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0), B(19), C(46), D(427), E(0) #268356

詳解 (共 4 筆)

#2810222


第 121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n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n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n價額。




本條沒有處罰行賄罪  答案改成D    最佳解怎麼不看看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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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990

蕭威志 國三下 (2012/01/16 21:33):1讚!
1.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98.8.24 行政院第 3163 次院會通過 100.6.7 立法院三讀通過 100.6.29. 公布
2.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立法背景 不違背職務之行賄不構成犯罪,引發外界質疑「收錢的人有罪,送錢的人沒事」
     之不公義現象。 訂定不違背職務之行賄罪,可導正國人請客、送紅包之錯誤觀念。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貪污治罪條例 增訂第十一條第二項 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 
     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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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870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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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620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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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012778
未解鎖
第 121 條(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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