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得於同一鄉(鎮、市、區)內設立分班,其招生人數不得逾本園之人數或六十人之上限。
私立幼兒園得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並設置董事會
來源:幼照法第八條
64 依幼稚教育法規定,私立幼稚園如不對外募捐經費,且未超過幾班者,得不設董事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