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請問此一規定係因應下列何種原則對於國家組織太過嚴格之要求而制定?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行政中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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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401), C(3193), D(108), E(0) #133069

詳解 (共 4 筆)

#216873
這題我也被騙了..考的很細!!它是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中的"行政保留",主要判斷點是"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中的法律為準!!屬於立法機關無權逾越權莉管理,故為行政機關的法律保留原則中的行政保留!!不知道有看有沒有懂..找很久才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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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721

職權程序員額得以法律為基準性,太過嚴格,由此推論,以前應該應以法律

不依法律就不行,故選c,我是這麼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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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2203
機關運作計畫、人員調度或內部規則→行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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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694
我也覺得題眼是「準則性之規定」這六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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