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有無違背中央法令發生疑義時,如何處理?
(A)由立法院議決之
(B)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C)由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D)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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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2), B(2348), C(107), D(85), E(0) #132031

詳解 (共 4 筆)

#774049
法律有無違背憲法、命令有無違背法律及憲法都是由司法院解釋,這一點只要理解記著就好,就算沒看過法條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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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442
地方制度法§75
        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公所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縣規章、縣自治規則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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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948
只要有疑義就要解釋解釋只能司法院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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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013
地方制度法§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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