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一般人員(金融組) 專業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法律常識(票據法/銀行法)#26652
年份:10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65.甲簽發支票乙紙並於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請問:甲應如何記載方得撤銷該平行線?
(A)甲於平行線上劃 X,並簽名於其旁
(B)甲再劃與原平行線垂直之兩道平行線,並簽名於其旁
(C)甲於平行線內記載作廢,並簽名於其旁
(D)甲於平行線內記載照付現款,並簽名於其旁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票據法第139條劃平行線之支票,得由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