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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試題#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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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試題#94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台北縣九十三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試題#94
年份:
93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65. 根據「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的規範,學校教育人員每學期末應將學生的成績轉換為哪幾個等第?
(A)優、甲、乙、丙、丁五等
(B)優、甲、乙、丙四等
(C)甲、乙、丙、丁、戊五等
(D)甲、乙、丙、丁四等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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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1 · 2009/05/09
推薦的詳解#551
未解鎖
應該是A 94年已改回優甲乙丙丁~~第 ...
(共 2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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