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下列何者不是韋伯(Max Weber)所提「理想型官僚組織」的主要特徵之一?
(A)以合法權威為基礎
(B)重視專業分工
(C)強調層級節制
(D)主張互惠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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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11), C(54), D(2019), E(0) #161237

詳解 (共 1 筆)

#583529

 

下列何者不是韋伯 ( Max Weber ) 所提「理想型官僚組織」的主要特徵之一?

(A) 合法權威基礎

(B) 重視專業分工

(C) 強調層級節制

(D) 主張互惠協調

 

ANS : (D)

 

~解析 :

 

(A) 合法權威」為「基礎」 → 是韋伯 ( Weber ) 所提「理想型官僚組織」的「主要特徵」之一。

:

韋伯 ( Weber ) 的「官僚制度」( Bureaucracy ) ,是屬於一種「理想型」( Ideal Type ) 的「組織模型」,以「法定 ( 合法 ) 權威( Rational-Legal Authority ) 為「基礎」,憑藉著「經驗」和「邏輯」的「推論」所「建立」,並非「描述」某一「特定的」、「既存的組織」其「實際」的「情形」,故「官僚」一詞,原本並不帶有任何「褒」或「貶」的「意味」在內。

 

 

(B) 重視「專業分工」 → 是韋伯 ( Weber ) 所提「理想型官僚組織」的「主要特徵」之一。

:

專業分工( Specialization and Division of Labor )

一、組織內「每個單位」、「每位職員」有「固定」的「職務分配」(fixed jurisdiction),「每一機關」、「每一職位」均有「明定」的「工作內容」、「法定」的「職責」與「職權」,明確「每一個人」的「權力」和「責任」。

二、根據「嚴格」的「分工制度」,以「分工化」提昇「專門化」,所「僱用」的「職員」須具「熟練」的「專門技術」,以達到「組織」的「政策目標」,「促進」人員「專業知識」,進而「提高行政效率」,避免「權責不清」。

三、要將「組織」的「工作」分為「若干部分」,其「每一部分」由具有「專長」的「成員」負責,因而「人人」有「確定」的「職責」,「事事」有「明確」的「人員負責」。

四、「專業分工」的「好處」是可「集思廣益」,可依所需「專長資格」甄任「人員」,又可使成員「集中注意力」於「範圍較小」的「工作」,易於「熟練專精」,因而「提高工作績效」。

※ 墨頓 ( Merton ) 認為韋伯 ( Weber ) 會造成「目標錯置」。

 

 

(C) 強調「層級節制」 → 不是韋伯 ( Weber ) 所提「理想型官僚組織」的「主要特徵」之一。

:

層級節制」的「組織體系」:

一、機關內「每一位人員」僅有「一位上司」,按照「地位高低」規定「人員」的「命令服從」。

二、「所有崗位」的「組織」遵循「等級制度原則」,其「每個職員」都受到「高一級」的「職員」的「控制」和「監督」。」

三、組織內「職員」的「地位」,依照「等級」劃分。「下層」對「上層」負責,「服從」上層「命令」,受上層「監督」。「上級」對「屬下」的「指示」與「監督」,不能超過「規定職能」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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