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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測◆考科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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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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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年份:
109年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66.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已發現之債務人財產不足抵償聲請強制執行債權時,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聲請,定期間命債務人為下 列何者?
(A)據實報告該期間屆滿前一年內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B)據實報告該期間屆滿前二年內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C)據實報告該期間屆滿後一年內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D)據實報告該期間屆滿後二年內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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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WW
B1 ·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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