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下列關於「法律解釋」的敘述,何者正確?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單一的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D)合憲性解釋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28), B(238), C(2765), D(1589), E(0) #136304

詳解 (共 10 筆)

#2343814

破題:概念補充

法律之解釋順序,就過程而言,應先文理解釋而後論理解釋;

若依解釋之結果而論,當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有衝突,應以論理解釋精神為準則。


--------解題--------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這裡的方法未說明是  文義解釋  或  論理解釋,單就這兩種方法,先文義後論理

如果是單純論理解釋,論理解釋沒有先後的問題,比如歷史解釋沒有一定優先於擴張解釋,故這個選項不完全正確。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單一的解釋方法

~光目的解釋,即是窮盡並整合各種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解釋同(B),此選項完全正確無爭議,故選C不選有爭議的A



(D)合憲性解釋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依據法位階理論,合憲性解釋是指機關或各級法院(小法官)對於法規命令之解釋皆應朝合憲方向解釋,否則會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所以,合憲性解釋不等於大法官釋憲。


177
0
#116164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100601252                    
合憲性解釋方法,屬於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意指如果該法律有多種解釋方式時,其中有一種解釋方法會合憲,雖有他種解釋方法將牴觸憲法,此時,應採擇合憲的解釋,以資適用,避免動輒法律牴觸憲法宣告無效,秏費社會資源亦有不尊重立法權之嫌。

  而在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亦有其適用,非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如釋字三七一略謂,對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其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固然可以之為先決問題,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而釋五七二謂,所稱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必須所提之論證於客觀上無明顯錯誤者,始足當之。如僅對法律是否違憲發生疑義,或系爭法律有合憲解釋之可能者(由此可知,合憲性解釋不只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各級法院法官亦可適用,甚至每個人在學習法律、闡釋法律時也應該循此種解釋方法來適用法律),並非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
59
6
#1380839
(A) 法律解釋沒有優先適用的問題,只有解釋角度切入的問題。
(B) 應多角度解釋以求真義原旨。
(C) 正確。
(D) 任何人都有權力作合憲性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是有義務去作合憲性解釋。
34
5
#590805
陳志宇有講過  A應該要給分!!!
33
0
#1567532

我覺得答案應該是A、C

A 先文理解釋,後論理解釋

18
2
#580409
先文義後論理不是嗎,???那a錯在哪???
17
0
#3871642

68.下列關於「法律解釋」的敘述,何者正確?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解釋方法有優先順序:文義解釋為先,論理解釋為後

解釋方法有優先適用:文義解釋與論理解釋有衝突時,應以論理解釋為準

並無絕對的適用順序,適用及順序非同向。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各種的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但法官"不一定"要採用目的論解釋 
(D)合憲性解釋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16
1
#1086088
合憲性解釋,是指解釋方法的一種,並非指只有大法官能解釋(釋憲只有大法官能)o
14
0
#1208530

有關法律解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體系解釋應尋求符合立法精神與體系價值一貫性 
(B)
歷史解釋應參考立法之原意 
(C)
法條文義清楚時,法官本於審判獨立,仍可自行決定其解釋的方法 
(D)
通常應優先考慮文義解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1 - 101政府一般行政5等法學大#9285

答案:C

選項(D)是對的,

為何本題(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會是錯的呢?

14
0
#116165
法律解釋方法無由先適用問題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