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下列關於「法律解釋」的敘述,何者正確?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單一的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D)合憲性解釋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統計: A(1128), B(238), C(2765), D(1589), E(0) #136304
詳解 (共 10 筆)
破題:概念補充
法律之解釋順序,就過程而言,應先文理解釋而後論理解釋;
若依解釋之結果而論,當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有衝突,應以論理解釋精神為準則。
--------解題--------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這裡的方法未說明是 文義解釋 或 論理解釋,單就這兩種方法,先文義後論理
如果是單純論理解釋,論理解釋沒有先後的問題,比如歷史解釋沒有一定優先於擴張解釋,故這個選項不完全正確。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單一的解釋方法
~光目的解釋,即是窮盡並整合各種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解釋同(B),此選項完全正確無爭議,故選C不選有爭議的A
(D)合憲性解釋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依據法位階理論,合憲性解釋是指機關或各級法院(小法官)對於法規命令之解釋皆應朝合憲方向解釋,否則會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所以,合憲性解釋不等於大法官釋憲。
合憲性解釋方法,屬於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意指如果該法律有多種解釋方式時,其中有一種解釋方法會合憲,雖有他種解釋方法將牴觸憲法,此時,應採擇合憲的解釋,以資適用,避免動輒法律牴觸憲法宣告無效,秏費社會資源亦有不尊重立法權之嫌。
而在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亦有其適用,非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如釋字三七一略謂,對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其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固然可以之為先決問題,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而釋五七二謂,所稱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必須所提之論證於客觀上無明顯錯誤者,始足當之。如僅對法律是否違憲發生疑義,或系爭法律有合憲解釋之可能者(由此可知,合憲性解釋不只司法院大法官可使用,各級法院法官亦可適用,甚至每個人在學習法律、闡釋法律時也應該循此種解釋方法來適用法律),並非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
(B) 應多角度解釋以求真義原旨。
我覺得答案應該是A、C
A 先文理解釋,後論理解釋
68.下列關於「法律解釋」的敘述,何者正確?
(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解釋方法有優先順序:文義解釋為先,論理解釋為後
解釋方法有優先適用:文義解釋與論理解釋有衝突時,應以論理解釋為準
並無絕對的適用順序,適用及順序非同向。
(B)解釋單一法律條文應用各種的解釋方法
(C)目的解釋具有整合各種解釋方法的功能
但法官"不一定"要採用目的論解釋
(D)合憲性解釋非只有司法院大法官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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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解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體系解釋應尋求符合立法精神與體系價值一貫性
(B)歷史解釋應參考立法之原意
(C)法條文義清楚時,法官本於審判獨立,仍可自行決定其解釋的方法
(D)通常應優先考慮文義解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1年 - 101年政府一般行政5等法學大意#9285
答案:C
選項(D)是對的,
為何本題(A)解釋方法之間有優先的適用順序
會是錯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