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稜柱型社會的行政組織是?
(A)市集食品店
(B)稜柱團體
(C)鬥雞場
(D)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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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2), B(360), C(366), D(1155), E(0) #235229

詳解 (共 9 筆)

#212807

(A.)市集食品店--經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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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稜柱團體 --社會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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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鬥雞場--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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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沙拉--行政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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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02
陳真老師<<行政學經典(含概要)>>

P1-126
稜柱模式 : 屬於開發中國家,
                   其經濟體制上屬於--市場食品店
                   其政治體制上屬於--鬥雞場
                   其行政體制上屬於--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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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40
  • 兩黨立委的政治舞臺像鬥雞場的鬥雞們
  • 各種不同功能的行政組織像沙拉一樣五顏六色

參第2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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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19

 

柱型社會政組織是?

(A) 市集食品店

(B) 稜柱團體

(C) 鬥雞場

(D)

 

~解析 :

 

在「稜柱型」的「行政模型」中,有「三大特性」值得我們「注意」:

 

一、「重疊性」( Overlapping )

() 「重疊性」是指「結構上」或「組織上」的「重疊」,這也是雷格斯 ( Riggs ) 所創立「沙拉制度」的「主要意義」。

 

() 在此種制度下,「傳統社會」的「結構」與「現代社會」的「結構」彼此「重疊存在」 :

 

1. 一方面固然有 :

(1)「國會」;

(2)「行政機構」;

(3)「選舉制度」。

※ 意即其「組織」與「功能」完全「明確化」;其「功能」走上「形式化」的「道路」。

 

2. 但另一方面也有具備 :

(1)「政治功能」、「行政功能」的「家族」;

(2)「宗教團體」;

(3)「同鄉團體」等。

※ 意即其「組織」與「功能」完全「混雜化」,此者才發生「實際影響」的「行政功能」。

 

3. 總之,「稜柱型」下的「一切」皆不出下述「四種特色」 :

(1) 柱型社會 ( 國家 )」的「」為「市集 ( ) ( Bazaar- Canteen ) = 「價格不可決」。 (A)

(2) 柱型社會 ( 國家 )」的「社會」為「柱團體( Clects ) (B)

(3) 柱型社會 ( 國家 )」的「治舞臺」為「( Cockpit ) (C)

(4) 柱型社會 ( 國家 )」的「政組織」則為「」(Sala,其「原意」為「巨型」而「重要」的「房間」或「大廳」)。 (D)

 

二、「異質性」( Heterogeneity )

()「異質性」是指在一個「一個社會」的「同一時間表」,→「同時」呈現了「不同」的「制度」,「不同」的「行為」與「觀點」。

() 意即指既有「農業社會因素」存在,也有「工業社會因素」存在,是一種「新舊」皆「有」,「傳統」與「現代」兼「容」的「社會」。

 

三、「形式主義」( Formalism )

()「形式主義」是指「理論」與「實務」的「嚴重脫節」。

() 意即「政府」雖有「堂堂皇皇」的「法律」與「制度」,但「事實上」卻又是「另外一套」。

() 換言之,「制度」、「法律」不太發生「約束」和「規範」的「作用」→「傳統社會」中的「特性」雖然「形式上」已被「摒棄」,但「事實上」仍然發生「巨大」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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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34

 

~精修 () :

 

「開發中國家」的「行政生態」:

「稜柱社會」所「展現」的「行政生態背景」,可就下列各項「討論」:

 

一、「經濟結構」→「柱型社會 ( 國家 )」的「濟」為「市集 ( ) 店」( Bazar Canteen ) = 「價格不可決」:

()柱社會」之「濟結構」乃屬「市集品店=市集飲( Bazaar-Canteen ) ,即雖具有「市場取向」、「公平交易」之「外貌」,但「傳統」的「互惠制度」仍在。

() 在此「經濟結構」中「最重要」的「特色」是「價格不可決」( Price Indeterminacy ),即由於「互惠」之「作業」,使得「某些人」以「較低」或「較高」之「價格」來「買入」。

 

二、「社會結構」→「柱型社會 ( 國家 )」的「社會級」為「柱團體」( Clects ) :

() 就「社會結構」而言,「稜柱社會」之「特有產物」為 :

1.「多元社區主持人」( Poly Communalism )

2.柱團體( Prism Group )

()柱團體」是指「團體」以一種「現代化」、「協會」的方式「組成」,但卻又「維持」了一種「傳統型態」的「普化功能」及「特殊目標」之「組織」。

() 在「柱社會」中,「官僚」兼具「官方責任」與「家族忠誠」之「特色」,故「為親友找出路」的「責任」與「執行政府政策」之「責任」是「同等」之「重要」。

 

三、「政治權力」 →「柱型社會 ( 國家 )」 的「治舞臺」為「鬥場」( Cockpit ):

() 在「稜柱社會」中,「形式上」有「西方」之「非官僚機構」,但「實質上」的「官僚力量」是「相當大的」,其「政治力量」並「無法有效」的「監督」。

() 因此,「官僚」雖然沒有「形式上」之「最高權威」,但是卻有「實質」之「控制力量」。

 

四、「符號系統」→「柱型社會 ( 國家 )」的「政組織」則為「沙」(Sala,其「原意」為「巨型」而「重要」的「房間」或「大廳」):

()「稜柱社會」中,「新的規範」、「新的政治規則」雖「已成立」,但「傳統規範」仍「存在」,故造成「多元規範主義」( Poly-Normativism ) 和「缺乏共識」之「現象」。

() 尤其對「基本政治規範」、「迷思」( Myth ) 並「沒有一致」之「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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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384
稜柱型下的一切皆不出上述三種特色,其經濟為「市集食品店」,其社會
階級為「稜柱團體」,其政治舞臺為「鬥雞場」,而行政組織則為「沙拉」 (Sala,
原意為巨型而重要的房間或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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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98

每一個菜色都有其功能及角色,(沙拉),行政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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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95
太感謝Jia大了,雖然我沒有這本書但我會去找資料來好好啃一下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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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26
天阿我在百分百怎麼沒有看過這類的重點或題目,有哪位好好心人可以告訴我這題出自哪裡嗎?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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