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我國傳統上所謂「殺人償命」的觀念是屬於懲罰的那一種理論?
(A) 報復理論(retributive theory)
(B) 懲戒理論(deterrent theory)
(C) 感化理論(reformative theory)
(D) 紀律理論(disciplin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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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22), B(1888), C(20), D(70), E(1) #4037
統計: A(10522), B(1888), C(20), D(70), E(1) #4037
詳解 (共 2 筆)
#75256
(1)報復性的懲罰:為最原始的懲罰原理。 依據「因果報應」,「報應性賞罰」的原理,加以施行的一種懲罰。Ex: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2)懲戒性的懲罰: 與「報復性懲罰」相似,但差別在:「報復性懲罰」在報復對方;「懲戒性懲罰」重在懲戒作用,即「殺雞儆猴」。
(3)感化性的懲罰: 這是較富有教育性的動機之概念,目的在使受教者改善其行為,且用安排適當的補過及贖罪機會,使其學會重新做人。但對於犯錯者必須適當地限制其權力或自由,待其改過遷善後,才回復其權利自由。
(4)恕道性的懲罰: 其原理乃基於「公平對待」與「分配正義」的概念,亦即「以不公平對待不公平」、「平等地對待平等的」、「差別地對待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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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63
恕道→以直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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