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有關憲法第 52 條總統刑事豁免權之敘述,何者不是司法院解釋之見解?
(A)總統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職權行使無直接關係之措施
(B)雖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而進行偵查,但得就犯罪現場為即時勘查
(C)總統刑事豁免權保障範圍內之各項特權,原則上不得拋棄
(D)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時,主張刑事豁免之特權,須經高等法院 5 名法官組成特別合議庭之 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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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26), C(25), D(319), E(0) #164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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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627 號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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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應由該管檢察官聲請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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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釋字627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不及於總統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惟以他人為被告之刑事程序,刑事偵查或審判機關以總統為證人時,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四條:「元首為證人者,應就其所在詢問之」之規定,以示對總統之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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