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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刑法第 134 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甲為交通警察,某日執行交通指揮時,與民眾 A 發生爭執,甲一時情緒失控, 舉槍將 A 擊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殺人罪,依刑法第 134 條之規定,甲之殺人行為,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處罰
(B)刑法第 134 條之「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限於該公務員係合法執行職務為必要
(C)依刑法第 134 條之規定,雖該公務員客觀上並無權力或可資假借之情狀,但因具有公務員身分, 儘管觸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仍應依本條加重處罰
(D)刑法第 134 條所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只要滿足其一要件即為已足,並非必須 就其權力、機會方法同時假借,方有本罪之適用


答案:D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8/08/07)
(A)甲成立殺人罪,依刑法第 134 條之規定,甲之殺人行為,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處罰此選項錯誤,是因為:依據刑法第 134 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Wu Pei (2020/07/07)

題外話,警察執勤指揮交通會配槍嗎?

10F
11F
阿答力 大二上 (2024/01/27)
(A) 甲成立殺人罪,依刑法第 134 條之規定,甲之殺人行為,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處罰--錯,白話就是要故意利用執行工作時機來犯罪才成立,本題警察有殺人,但沒有故意利用工作時機來殺人,所以只有殺人罪,另舉例警察利用搜索到毒品犯的毒品時,恐嚇要錢,那就會有刑法第 134 條加恐嚇取財了
(B) 刑法第 134 條之「假借職務上之權力」,限於該公務員係合法執行職務為必要--錯,如警察無故盤查人民,並向他要個資
(C) 依刑法第 134 條之規定,雖該公務員客觀上並無權力或可資假借之情狀,但因具有公務員身分, 儘管觸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仍應依本條加重處罰--錯,法條只寫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才成立。
(D) 刑法第 134 條所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只要滿足其一要件即為已足,並非必須 就其權力、機會方法同時假借,方有本罪之適用-o

7 刑法第 134 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