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各機關人員不得辦理陞任的情況,下列何者正確?
(A)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
(B)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C)最近三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D)最近四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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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2), B(88), C(38), D(32), E(0) #2850214
統計: A(272), B(88), C(38), D(32), E(0) #2850214
詳解 (共 7 筆)
#5682736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B) 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 撤職、休職、降級
(C) 最近三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 --> 二年
(D) 最近四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 --> 三年,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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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6535
各機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陞任:
一、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
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
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
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等,或最近一年內平時考核曾受記一大過之處分。
六、最近一年內因酒後駕車、對他人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致平時考核曾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 分。
七、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六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但因配合政府重大政策,奉派參加由中央一級機關辦理與職務相關須經學習評核,且結束後須指派擔任該項 特定業務工作之六個月以上訓練或進修,不在此限。
八、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因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務需要,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其他公務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服務,經核准留職停薪。
(二)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陞任之日實際任職。
九、依法停職期間或奉准延長病假期間。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於各機關辦理外補陞任時,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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