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修改,應以何種方式為之?
(A)以無記名投票為之
(B)以秘密投票方式為之
(C)以公開透明方式為之
(D)以不公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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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2), B(30), C(3870), D(20), E(0) #131581
統計: A(462), B(30), C(3870), D(20), E(0) #131581
詳解 (共 10 筆)
#607121
因為無記名投票方式已違背公開透明原則
釋字第 499 號
釋字第 499 號
第三屆國民大會於八十八年九月四日第四次會議第十八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暨第十條之修正,其程序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及當時適用之國民大會議事規則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其瑕疵已達明顯重大之程度,違反修憲條文發生效力之基本規範;其中第一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內容並與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賴以存立之基礎,產生規範衝突,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不許。至於第九條、第十條之修正內容本身雖無可議,然因其過程有違前述修憲正當程序,自應一併失其效力。上開修正之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暨第十條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原增修條文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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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552
題目出得不完整,有點瑕疵
該分是在立法院提案階段或是之後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參與投票階段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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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300
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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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3142
10樓啊
人民投票是受到憲法本文129條的規定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
他說的記名是指民意代表那些針對憲法的修改投票
差很多
像行政院長不信任案也是在憲法增修條文被規定要記名投票
記得也有釋字有提過立委的投票和憲法129的投票不一樣(快考試了就不再找資料)
而且在那個年代憲法修改只要國大代表投票就算了不用人民複決
那你知道為什麼要記名了嗎?
要對人民負責跟現在為什麼不信任案要記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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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713
個人淺見,應是指憲法修正案提出的投票要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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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960
就是單純在考釋字,釋字看熟比較實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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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152
如果不記名違反公開透明
那人民投票不是應該都記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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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07
A請問為何不能選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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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18
不懂欸
所以要記名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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