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計程車司機甲邊開車邊滑手機,一不小心撞傷某位機車騎士,下車一看原來是前 2 天與其吵架 的鄰居乙,甲心想:「活該」。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未必故意傷害罪
(B)過失傷害罪
(C)業務過失傷害罪
(D)直接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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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1761), C(158), D(13), E(0) #2203803

詳解 (共 5 筆)

#4140323
業務已經修法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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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390
關鍵字:不小心→(B)過失傷害罪 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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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6211
故意與行為同時存在原則 事後故意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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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7018
請問計程車司機的部份為何沒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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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1875

在本次修法終將所有「業務過失」的規定移除,並將原先過失的法定刑調整到業務過失規定的法定刑範圍,未來法官可以依照個案狀況進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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